[请登录] [免费注册] [使用QQ登录]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关于规范报送《保险公司治理报告》的通知

  

保监发改〔2010〕169号

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报送《公司治理报告》,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各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公司董事会运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第87条和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要求,于每年4月30日前,向中国保监会报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上一年度公司治理报告。

  二、公司治理报告应同时以书面和电子形式报送中国保监会,电子形式应同时以WORD和PDF格式报送至cg@circ.gov.cn邮箱。

  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设有董事会的外资保险公司,应当遵循《指引》和本《通知》的要求报送公司治理报告。 

  附件:公司治理报告范本

 

                          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咨询提问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的言论。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最新咨询反馈 进入详细反馈页>>
关于钰弘博 - 联系方式 - 合作机会 - 网站地图 - 官方微博 - 企业平台
Copyright ? 2004-2012 51Train.Com.CN 广州钰弘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11079259-1号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