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厅发〔2007〕46号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
现将《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性民间组织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民函〔2007〕23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七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