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 [免费注册] [使用QQ登录]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关于大型商业保险有关问题的复函

  

保监厅函〔2006〕294号

   

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

  你司《关于大型商业保险有关问题的请示》(三井住友海上保〔2006〕82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大型工商企业为其所属员工办理的团体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关于大型商业保险和统括保单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2〕16号)规定的大型商业保险范畴。同时应严格遵守保监会的其他相关规定。

 

                      二○○六年十月十二日

咨询提问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的言论。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最新咨询反馈 进入详细反馈页>>
关于钰弘博 - 联系方式 - 合作机会 - 网站地图 - 官方微博 - 企业平台
Copyright ? 2004-2012 51Train.Com.CN 广州钰弘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11079259-1号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799号